【答疑精選】《稅收相關法律》之第一審程序
【東奧小編】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教材,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稅收相關法律》之第一審程序
單項選擇題
根據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一審訴訟程序的表述中,正確的是()。(2011年)
A.啟動刑事訴訟一審程序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B.審判過程中,若因當事人申請回避致使審判不能進行,法庭可以決定延期審理
C.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的3個月內宣判
D.中止審理的期間應計入辦案期限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1)選項A: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包括公訴案件第一審程序和自訴案件第一審程序;(2)選項B:由于當事人申請回避而不能進行審判的,可以延期審理;(3)選項C:除特殊情況外,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2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4)選項D:中止審理的期間一般不計入辦案期限。
【學員提問】
尊敬的老師,教材391頁倒數第5段“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中“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為什么要除外?謝謝!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要除外,這是出于尊重親情,他們都是被告人的親人,他們不愿意作證,不愿意指認被告人犯罪,這是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雖然提倡大義滅親,但不是必須大義滅親。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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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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