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報酬所得的范圍_2023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工資、薪金所得的范圍 | 勞務報酬所得的范圍 | 經營所得的范圍 | 財產轉讓與偶然所得的范圍 |
學習就像爬坡,同樣的高度,基礎好的人爬的是很短的坡;基礎差的人爬的是一個長坡,但最終的高度是一樣的。東奧會計在線為同學們整理了稅務師稅法二科目考試的基礎知識點,考生們快來打卡學習吧!
推薦:▏稅法二高頻考點匯總 ▏2023年圖書 ▏2023年好課 ▏
【內容導航】
勞務報酬所得的范圍
【所屬章節】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知識點】勞務報酬所得的范圍
勞務報酬所得的范圍
1.一般規定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2.特殊規定
(1)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而取得屬于《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所得項目的所得,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關于“董事費、監事費”征稅的問題
①個人擔任董事、監事,且不在公司任職、受雇的情形,屬于勞務報酬性質,按“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②個人在公司(包括關聯公司)任職、受雇,同時兼任董事、監事的,應將董事費、監事費與個人工資收入合并,統一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3)對商品營銷活動中,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的非雇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游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游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的全額作為該營銷人員當期的勞務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并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
(4)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稅法二》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