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優惠_2022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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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2022年稅務師考試,希望大家能意識到學習的意義,苦中作樂,用心體會學習的快樂。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更新了《稅法二》基礎知識點匯總,快來打卡吧!
【內容導航】
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所屬章節】
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1.小型微利企業界定
年應納稅所得額 | 從業人數 | 資產總額 |
≤300萬元 | ≤300人 | ≤5000萬元 |
2.稅收優惠:累進稅率
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 | 2021.1.1-2022.12.31 | 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0%的稅率;實際稅負2.5% |
100萬元<年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 | 2019.1.1-2021.12.31 | 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0%的稅率;實際稅負10% |
2022.1.1-2024.12.31 | 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實際稅負5% |
3.小型微利企業的征收管理
(1)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按照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業是指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所得均負有我國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企業。僅就來源于我國所得負有我國納稅義務的非居民企業,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的規定。
(3)年度中間開業或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4)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
(5)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總機構及其各分支機構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依據合計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2022年新增)
(6)自2020年1月1日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內實行核定征收的跨境電商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條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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