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2)_2021年《稅法二》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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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印花稅(2)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四章 印花稅
【知識點】印花稅(2)
印花稅(2)
第二節 征稅范圍、納稅人和稅率
二、納稅人
立合同人 | 雙方當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鑒定人 |
立賬簿人 | 開立并使用營業賬簿的單位和個人 |
立據人 | 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單位和個人 |
領受人 | 領受并持有權利、許可證照的單位和個人 |
使用人 | 在國外書立、領受,但在國內使用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
簽訂人 | 電子應稅憑證 |
三、稅率
稅率 | 合同 |
0.05‰ | 借款合同 |
0.3‰ | 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 |
0.5‰ | 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減半征稅) |
1‰ | 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證券交易印花稅 |
5元/件 | 權利、許可證照 |
第四節 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應納稅額
權利、許可證照 | 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5元) |
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 | (實收資本+資本公積)×0.5‰×50% 【提示】自2018年5月1日起,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征收的印花稅減半;對按件征收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
其他應稅憑證 | 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
二、計稅依據
合同 | 計稅依據 |
購銷合同 | 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 【注意】采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合計金額計稅貼花 |
合同 | 計稅依據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 勘察、設計收取的費用 |
倉儲保管合同 | 倉儲保管的費用 |
財產保險合同 | 支付(收取)的保險費金額,不包括所保財產的金額 |
產權轉移書據 | 書據中所載的金額 |
合同 | 計稅依據 |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 承包金額,不得剔除任何費用 【提示】施工單位將自己承包的建設項目,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對其所簽訂的分包合同或轉包合同要計稅貼花一次,按所載金額貼花 |
財產租賃合同 | 租賃金額 【提示1】對財產租賃合同的應納稅額超過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提示2】財產租賃合同只是規定了月(天)租金標準而不確定租期的,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
技術合同 | 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 【提示1】如合同約定按研究開發經費一定比例作為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金額貼花 【提示2】技術轉讓合同中的轉讓收入,是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按實現利潤分成的,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
貨物運輸合同 | 取得的運輸費,不包括所運貨物的金額、裝卸費和保險費等 |
【注意】國際貨運印花稅的繳納: (1)凡由我國運輸企業運輸的,我國運輸企業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均按本程運費計算應納稅額 (2)由外國運輸企業運輸進出口貨物的,外國運輸企業所持的一份運輸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稅 (3)托運方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按全程運費計應算納稅額 |
合同 | 計稅依據 |
借款合同 | 借款金額 【提示】融資租賃合同,應以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
【提示】關于借款合同
(1)凡是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計稅貼花;凡只填開借據并作為合同使用的,應以借據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計稅貼花。
(2)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只以其規定的最高限額為計稅依據,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貼花。
(3)對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從貸款方取得一定數量抵押貸款的合同,應按借款合同貼花;在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時,應再就雙方書立的產權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有關規定計稅貼花。
(4)如果貸方系由若干銀行組成的銀團,銀團各方均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借款合同由借款方與銀團各方共同書立,各執一份合同正本,借款方與貸款銀團各方應分別在所執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額計稅貼花。
(5)基本建設貸款中,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訂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總概算簽訂借款總合同,且總合同的借款金額包括各個分合同的借款金額的,按分合同分別貼花,最后簽訂的總合同,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后的余額計稅貼花。
合同 | 計稅依據 |
加工承攬合同 | (1)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加工費及輔料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
(2)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輔料 ①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原材料和輔料按購銷合同計稅貼花;加工費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②合同未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全部金額按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 |
合同 | 計稅依據 |
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 | 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 |
權利、許可證照 | 應稅憑證件數 |
【注意】
(1)對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量及市場價格計算金額。
(2)按比例稅率計算納稅而應納稅額又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貼花。
(3)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率,如分別載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4)應稅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應按照憑證書立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5)已貼花的憑證,修改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山不辭土,故能成其高;海不辭水,故能成其深。希望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都能夠順利通過稅務師考試!快一起努力學習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文顏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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