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法二》每日考點: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2018年稅務師考試將于明天進行,小編再次提醒考生請盡快打印準考證,準備好考試需要的物品,提前將準考證及身份證放在一起,便于攜帶。為了幫助大家學習,小編總結了以下內容。
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1.應納稅額=(每月收入-3500或48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附加費用(共扣除4800)減除適用于以下情形:
(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外企工作的外國人)
(2)應聘在中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社團、國家機關中工作取得工薪所得的外籍專家。(中國工作的外國人)
(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受雇取得工薪所得的個人。(外國工作的中國人)
【解釋】附加減除費用也適用于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
2.雇傭和派遣單位分別支付工資、薪金的費用扣除。為了有利于征管,采取由支付者一方減除費用的辦法:
(1)只有雇傭單位在支付工資、薪金時,才可按稅法規定減除費用,計算扣繳稅款;
(2)派遣單位支付的工資、薪金不再減除費用,以支付全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3)上述納稅義務人,應持兩處支付單位提供的原始明細工資、薪金單(書)和完稅憑證原件,選擇并固定到一地稅務機關匯算清繳其工資、薪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
3.特定行業職工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的費用扣除。
采掘業、遠洋運輸業、遠洋捕撈業的職工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可按月預繳,年度終了后30日內,合計其全年工資、薪金所得,再按12個月平均并計算實際應納的稅款,多退少補。其公式為:
應納所得稅額=[(全年工資、薪金收入÷12-費用扣除標準)×稅率-速算扣除數]×12
【注意1】針對遠洋運輸船員,均按4800元作為費用扣除標準。
【注意2】遠洋運輸船員用于集體用餐的伙食費補貼不計入每月的工資、薪金收入。
4.個人取得公務交通、通信補貼收入的扣除標準。
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發放方式 | 稅務處理 |
按月發放 | 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 |
不按月發放的 | 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 |
考生們要在考前調整好作息時間,保證飲食清淡,以精神飽滿的狀態迎接考試。預祝大家稅務師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