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法二》高頻考點:社會保險費
稅務師備考正在進行,目前是備考的強化階段,考生要在此階段多加充實自己,鞏固重難點知識,夯實基礎,強化做題能力,突破以往復習疑點,為下一階段復習做好準備。東奧小編幫考生們整理了高頻考點,供大家學習。
【內容導航】
社會保險費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
(1)按照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五險一金”,準予扣除。
(2)企業為全體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5%比例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3)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商業保險費準予扣除。
【解釋】保險費稅前扣除的原則
企業發生的保險費支出,一般的原則是基本社會保險允許扣除,補充社會保險按比例扣除,商業保險不得扣除(特殊規定除外);還有個原則是財產保險允許扣除,人身保險一般不得扣除(特殊工種除外)。
態度決定高度,稅務師考試備考,考生要端正自己的學習態度,以備考為主。雖說備考之路較為難走,但只要考生們堅持,終究會走到終點,贏得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