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二》預習考點: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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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企業所得稅 第五章 房產稅
【知識點】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解釋】房產稅的征稅對象-經營性房屋。(上海重慶試點除外,教材未列舉)
房屋持有期間,獲得收益的兩個途徑:
1. 對經營性自用的房屋,以房產的計稅余值作為計稅依據。
2. 對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為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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