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二》基礎考點: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稅規定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二》重要知識點: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稅規定。
【內容導航】:
(一)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稅規定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二章個人所得稅第四節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知識點】: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稅規定
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價格出售住房給職工,職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價部分,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職工取得的上述應稅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征稅辦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先將全部所得數額除以12,按其商數并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率表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再根據全部所得數額、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征稅。
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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