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_25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努力也許不會成功,但不努力永遠沒機會成功。準備加入稅務師備考,希望大家能堅定信念,調整好心態。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一》預習知識點,同學們速來打卡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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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項目 | 具體規定 |
概念 | 是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根據規定設立的包括國家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簡稱“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和依法向電力用戶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等政府性基金 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從年度公共預算中予以安排(不含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安排的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專項資金) |
繳費人 |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繳費人是除西藏自治區以外的全國范圍內的電力用戶 |
征收范圍 |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在除西藏自治區以外的全國范圍內,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扣除農業生產用電(含農業排灌用電)后的銷售電量征收 |
計費方法 | 應繳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銷售電量×征收標準 |
優惠政策 | 對分布式光伏發電自發自用電量免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 |
征收管理 | 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按月申報,次年3月底前省級電網企業和地方獨立電網企業根據全年實際銷售電量進行匯算清繳 |
所屬章節:第十一章 非稅收入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考季《稅法一》基礎階段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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