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葉稅_25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與其原地打轉,不如勇敢的大步向前。東奧會計在線為同學們整理了稅務師《稅法一》科目預習階段知識點,建議各位考生盡早開始學習,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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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葉稅
本章內容少,不按節闡述知識點。
項目 | 具體內容 |
概念 | 煙葉稅是以納稅人收購煙葉的價款總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稅 |
納稅人 | 我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無個人) |
征稅對象 | 烤煙葉、晾曬煙葉 |
稅率 | 比例稅率,20% |
煙葉稅納稅人
(1)煙葉由煙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購標準統一收購,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所以煙葉稅納稅人不包括個人。
(2)煙葉的生產銷售方不是煙葉稅的納稅人,煙葉的收購方是煙葉稅的納稅人(不是扣繳義務人)。
項目 | 具體內容 |
計稅依據 | 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 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收購價款+價外補貼 其中,價外補貼統一按煙葉收購價款的10%計算: 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收購價款×(1+10%) |
應納稅額的計算 | 應納稅額=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稅率 =收購價款×(1+10%)×20% |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納稅人收購煙葉的當天 |
納稅地點 | 煙葉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 |
納稅期限 | 按月計征,納稅義務發生月終了之日起15日內申報并繳納稅款 |
所屬章節:第九章 煙葉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考季《稅法一》基礎階段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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