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稅目和稅率_25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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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稅目和稅率
一、稅目?大綱要求|掌握
資源稅的稅目包括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水氣礦產和鹽5大類,目前所列的具體稅目有164個,涵蓋了所有已經發現的礦種和鹽。
各稅目的征稅對象包括原礦或選礦,其中部分應稅資源的征稅對象規定為原礦,部分應稅資源的征稅對象規定為選礦,還有一部分應稅資源的征稅對象規定為原礦或選礦。
稅目 | 子稅目 | 征稅對象 |
能源礦產 | 原油 | 原礦 |
天然氣、頁巖氣、天然氣水合物 | 原礦 | |
煤 | 原礦或者選礦 | |
煤成(層)氣 | 原礦 | |
鈾、釷 | 原礦 | |
油頁巖、油砂、天然瀝青、石煤 | 原礦或者選礦 | |
地熱 | 原礦 | |
金屬礦產 | 黑色金屬:鐵、錳、鉻、釩、鈦 | 原礦或者選礦 |
有色金屬:銅、鉛、鋅、錫、鎳、銻、鎂、鈷、鉍、汞、鋁土礦、鎢、鉬、輕稀土、中重稀土等 | 鎢、鉬、輕稀土、中重稀土:選礦 其他:原礦或者選礦 | |
非金屬礦產 | 礦物類、巖石類和寶玉石類 | 原礦或者選礦 |
水氣礦產 | 二氧化碳氣、硫化氫氣、氦氣、氡氣 | 原礦 |
礦泉水 | ||
鹽 | 鈉鹽、鉀鹽、鎂鹽、鋰鹽 | 選礦 |
天然鹵水 | 原礦 | |
海鹽 | — |
二、稅率?大綱要求|了解
(一)稅率的具體規定
稅率形式分為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
稅率規定 | 應稅資源 | |
固定稅率 | 固定比例稅率 | 原油、天然氣、頁巖氣、天然氣水合物、鈾、釷、鎢、鉬、中重稀土 |
幅度稅率 | 幅度比例或 幅度定額稅率 | 地熱、礦泉水、天然鹵水、砂石、石灰巖、其他粘土 |
幅度比例稅率 | 其他 |
稅率形式分為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兩種。
(二)稅率確定的依據
1.實行幅度稅率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該應稅資源的品位、開采條件以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在《資源稅稅目稅率表》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2.規定征稅對象為原礦或者選礦的,應當分別確定具體適用稅率。
(1)納稅人以自采原礦直接銷售,或者自用于應當繳納資源稅情形的,按照原礦計征資源稅。
(2)納稅人以自采原礦洗選加工為選礦產品銷售,或者將選礦產品自用于應當繳納資源稅情形的,按照選礦產品計征資源稅,在原礦移送環節不繳納資源稅。
(3)對于無法區分原生巖石礦種的粒級成型砂石顆粒,按照砂石稅目征收資源稅。
3.水資源稅根據當地水資源狀況、取用水類型和經濟發展等情況實行差別稅率。
4.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提供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的,從高適用稅率。
5.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同一稅目下適用不同稅率應稅產品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提供不同稅率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的,從高適用稅率。
所屬章節:第六章 資源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考季《稅法一》基礎階段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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