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程序法_2024年稅法一基礎知識點
稅收實體法 | 稅收程序法 |
好記性不如爛筆頭,重要知識點可以通過做筆記的方式加深記憶。東奧會計在線會為考生持續更新稅務師《稅法一》科目基礎階段知識點,建議各位考生堅持備考學習,每天進步一點點。
推薦:▏稅法一基礎考點匯總 ▏2024年圖書 ▏2024年好課 ▏
稅收程序法(了解)
要點 | 內容 |
稅收程序法的作用 | (1)保障實體法的實施,彌補實體法的不足; (2)規范和控制行政權的行使; (3)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 (4)提高執法效率 |
稅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 | (1)表明身份制度;(2)回避制度;(3)職能分離制度;(4)聽證制度;(5)時限制度 【記憶竅門】回民(明)只(職)聽詩(時) |
聽證制度是指稅務機關在作出影響納稅人合法權益的決定之前,向納稅人告知決定理由和聽證權利,納稅人隨之向稅務機關表達意見,提供證據以及稅務機關聽取其意見,采納其證據的程序所構成的一種法律制度。
行政機關擬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1)較大數額罰款;
稅務機關對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數)罰款或者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出1萬元以上(含本數)罰款的行政處罰之前,應當向當事人送達《稅務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告知當事人已經查明的違法事實、證據、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和擬將給予的行政處罰,并告知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2)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
(3)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4)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5)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所屬章節:第一章 稅法基本原理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年《稅法一》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