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_2024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增值稅納稅義務人 | 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 納稅人登記管理 |
任何的限制,都是從自己的內心開始的,在稅務師備考時,保持良好的心態可以幫助我們積極備考。下面是東奧會計在線為同學們整理的稅務師《稅法一》科目第二章預習階段知識點,快來打卡學習吧!
推薦:▏稅法一預習考點匯總 ▏2024年圖書 ▏2024年好課 ▏
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
1.納稅人劃分標準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具體認定標準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
(2)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除另有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2.年應稅銷售額
(1)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4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2)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年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
(3)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年應稅銷售額。
3.特殊規定
(1)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2)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企業、非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除另有規定外,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資格劃分:
納稅人類型 | 納稅人資格 | |
小規模納稅人 | 一般納稅人 | |
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 單位和企業 | 可選擇 | 可選擇 |
非企業性單位 | 可選擇 | 可選擇 |
個體工商戶 | 可選擇 | 可選擇 |
其他個人 | √ | × |
所屬章節:第二章 增值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2023年《稅法一》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