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土地增值稅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保持學習,便是在毫無頭緒的生活里苦中作樂。2023年稅務師考試,只要我們堅持學習,就會看到生活的改變。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一》第五章的內容,一起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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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五章 土地增值稅
【知識點】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土地增值稅是對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產權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征收的一種稅。
(一)征稅范圍的一般規定
1.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的“產權”必須發生轉讓;
房地產的出租、抵押(抵押期),不繳納土地增值稅。
2.土地增值稅只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課稅,轉讓非國有土地和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均不征稅。
3.土地增值稅既對轉讓土地使用權課稅,也對轉讓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的產權征稅。
4.存量房地產的買賣。
(二)征稅范圍的特殊規定
情形 | 稅務處理 |
合作建房 | 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暫免征稅 |
建成后轉讓的,征稅 | |
房地產交換 | 雙方發生了產權轉移,取得了實物形態的收入,征稅 【提示】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的,經當地稅務機關核實,免稅 |
房地產抵押 | 抵押期間,不征稅 |
抵押期滿,以房地產抵債發生產權轉讓的,征稅 | |
房地產出租 | 產權未轉讓,不征稅 |
房地產評估增值 | 產權未轉讓,不征稅 |
國家收回或征用 | 國家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征用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免征 |
房地產代建行為 | 產權未轉讓,不征稅 |
房地產的繼承 | 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
房地產的贈與 | 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房地產贈與行為只包括兩種情況 (1)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行為 (2)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行為(公益性贈與) |
上述兩種情形以外的贈與,均征稅 | |
房地產轉為自用 或出租 | 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部分房地產轉為企業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業用途,如果未發生產權轉讓,不征稅 |
土地使用者轉讓、 抵押、置換土地 | 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該土地的權利,且有合同等證據表明其實質轉讓、抵押或置換了土地并取得了相應的經濟利益,應該征稅 |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2022年《稅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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