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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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稅收優惠
一、法定免稅項目
增值稅稅收優惠包括:
1.法定免稅項目、特定免稅項目、臨時減免稅項目
2.增值稅即征即退
3.增值稅先征后退
4.扣減增值稅規定
5.起征點和免稅的規定
6.減免稅其他規定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二、農業相關優惠政策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1.農業: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1)植物類:糧食、蔬菜、煙葉、茶葉、園藝植物、藥用植物、油料植物、纖維植物、糖料植物、林業產品、其他植物。
(2)動物類:水產品、畜牧產品、動物皮張、動物毛絨、其他動物組織。
2.農業生產者: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3.對于農民個人按照竹器企業提供樣品規格,自產或購買竹、芒、藤、木條等,再通過手工簡單編織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屬于自產農業初級品,應當免征銷售環節增值稅。
4.制種企業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5.銷售飼料免征增值稅。
6.納稅人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納稅人回收再銷售畜禽,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公司+農戶”經營模式銷售畜禽是指納稅人與農戶簽訂委托養殖合同,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藥及疫苗等(所有權屬于公司),農戶飼養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納稅人回收,納稅人將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銷售。
7.自2012年1月1日起,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
8.自2012年10月1日起,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二)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自2020年1月1日起,動物診療機構提供的動物疾病預防、診斷、治療和動物絕育手術等動物診療服務屬于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稅。
(三)納稅人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承包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
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
自2020年1月20日起,納稅人將國有農用地出租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
免征增值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2022年《稅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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