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增值稅概述
2023年稅務師考試預習階段,堅持每日積累,就會讓自己愈發強大。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的概念,快來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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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增值稅概述
一、增值稅的類型與發展歷程
(一)增值稅的類型
增值稅的課稅對象是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增值額。
1.理論增值額
馬克思勞動價值理論
商品價值=C+V+M
C:有形動產(原材料、機器),房、地
V:勞動力創造的自身價值
M:勞動力創造的剩余價值
理論增值額:V+M
(1)生產經營單位的增值額是該單位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的收入額扣除為生產經營而外購的那部分貨物或勞務價款后的余額。(橫向視角)
(2)一項貨物或勞務的增值額是其經歷各生產和流通環節所創造的增值額之和,也就是該項貨物或勞務的最終銷售價值。(縱向視角)
2.法定增值額
各國政府根據各自的國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稅制度中人為地確定的增值額。
差異的主要原因:
二、增值稅的計稅原理、性質、特點、優點
(一)增值稅的計稅原理
1.按全部銷售額計算稅款,但只對貨物或勞務價值中新增價值部分征稅。
體現在計稅方法上:間接計算法(購進扣稅法或發票扣稅法)。
假設本銷售環節銷售額100萬元,其中購進成本80萬元,即增值額20萬元。
增值稅應納稅額=20×13%
=(100-80)×13%
=100×13%-80×13%
=全部銷售額×稅率-購進部分對應的稅額
=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思考:購進部分對應的稅額如何計算?
2.實行稅款抵扣制,對以前環節已納稅款予以抵扣。
發票扣稅法
3.稅款隨貨物銷售逐環節轉移,最終消費者承擔全部稅款。
(二)增值稅的性質
增值稅以增值額為課稅對象,以銷售額為計稅依據,同時實行稅款抵扣的計稅方式,這一計稅方式決定了增值稅是屬于貨物勞務稅性質的稅種。
1.以全部銷售額為計稅銷售額;
2.稅負具有轉嫁性;
3.按產品或行業實行比例稅率,而不能采取累進稅率。
(三)增值稅的特點
1.不重復征稅,具有中性稅收的特征;
2.逐環節征稅,逐環節扣稅,最終消費者承擔全部稅款:環環征環環扣。
3.稅基廣闊,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連續性。
(四)增值稅的優點
1.能夠平衡稅負,促進公平競爭:不重復征稅。
2.既便于對出口商品退稅,又可避免對進口商品征稅不足。
3.在組織財政收入上具有穩定性和及時性。
4.在稅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約,交叉審計。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2022年《稅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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