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稅法原則
2023年稅務師備考預習已開始,只有盡早將備考提上日程,才能為自己日后爭取到提升空間。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一》第一章預習知識點,不要錯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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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一章 稅法基本原理
【知識點】稅法原則
“四基六適”
(一)四大基本原則
1.稅收法律主義
2.稅收公平主義
3.稅收合作信賴主義
4.實質課稅原則
1.稅收法律主義
(1)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法律予以規定,稅法的各類構成要素必須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確。
①課稅要素法定原則
②課稅要素明確原則
③依法稽征原則
(新增)2021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指出:“健全稅費法律法規制度。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加快推進將現行稅收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完稅現代稅收制度,更好發揮稅收作用,促進建立現代財稅體制。推動修訂稅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錢法、發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非稅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設。”
2.稅收公平主義
稅收負擔必須根據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分配,負擔能力相等,稅負相同;負擔能力不同,稅負不同。
3.稅收合作信賴主義
(1)納稅人應按照稅務機關的決定及時繳納稅款,稅務機關有責任向納稅人提供完整的稅收信息資料。
(2)沒有充足的依據,稅務機關不能對納稅人是否依法納稅有所懷疑,納稅人有權利要求稅務機關予以信任。
稅務機關作出的行政解釋和事先裁定,可以作為納稅人繳稅的根據。
4.實質課稅原則
根據納稅人的真實負擔能力決定納稅人的稅負,而不能僅考核其表面上是否符合課稅要件。
(二)稅收適用原則
1.法律優位原則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3.新法優于舊法原則
4.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原則
5.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6.程序優于實體原則
注:以上內容選自美珊老師2022年《稅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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