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一沖刺考點速記手冊: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惠
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準考證打印入口即將開啟,部分考區考生擔心稅務師考試延期,小編提醒各位考生無論延考與否,定下心來備考才是正確的應對方法!以下為小編整理的稅法一第七章知識點內容,一起看看吧!還有更多重要知識點請參考2021稅務師《稅法一》沖刺考點速記手冊,建議收藏>>>
車輛購置稅的稅收優惠
1.法定減免稅規定
(1)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免稅。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免稅。
(4)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免稅。
(5)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稅。
2.其他減免稅規定
(1)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自用國產小汽車,免稅。
(2)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1輛自用小汽車,免稅。
(3)防汛部門和森林消防部門用于指揮、檢查、調度、報汛(警),聯絡的由指定廠家生產的設有固定裝置的指定型號的車輛免稅。
(4)自21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5)自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6)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母親健康快車”項目的流動醫療車免稅。
(7)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新購置車輛免稅。
(8)原公安現役部隊和原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改制后換發地方機動車牌證的車輛(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滅火救援任務的車輛除外),一次性免稅。
(9)農用三輪車免稅。
(注:以上《稅法一》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