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環節增值稅政策_2021年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
不煩世事,滿心歡喜。在疲憊的生活中,總要有些溫暖的夢想。想在2021年稅務師考試中取得好成績,一定要堅持重難點內容的學習。小編已經為大家整理好《稅法一》的高頻考點內容。戳我查看2021年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匯總,考生速看!
【內容導航】
進口環節增值稅政策
【所屬章節】
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進口環節增值稅政策
進口環節增值稅政策
一、進口貨物的基本規定(了解+掌握)
進口貨物納稅人 |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辦理報關手續的單位和個人為進口貨物的納稅人 【提示】代理進口貨物以海關開具的完稅憑證上的納稅人為增值稅納稅人 |
進口貨物適用稅率 | 貨物的稅率(13%或9%) |
進口貨物征稅范圍 | 只要是報關進境的貨物,不論來源及用途 |
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一般產品: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應稅消費品: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
【提示1】進口環節應納增值稅:不得抵扣任何稅額(包括在國外已納的任何稅額)
【提示2】進口環節已納增值稅:符合抵扣條件的,可以憑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提示3】“來料加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國外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在國內加工后復出口的,對進口的料、件按規定給予免稅或減稅。(未出口:補稅)
【提示4】特殊:租賃企業一般貿易項下進口飛機并租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進口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的飛機減按5%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征稅方法(熟悉)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照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 | 納稅人:購買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個人 代收代繳義務人: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或物流企業 |
計稅依據 | 實際交易價格(包括貨物零售價格、運費和保險費)作為完稅價格 |
計征限額和計稅規則 | 自2019年1月1日起,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5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6000元。在限值內: (1)進口關稅:稅率為0% (2)進口增值稅、消費稅: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 |
計征限額和計稅規則 | 【總結】單次和年度限值均不超的免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7折征收;超單次交易限值但不超年度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自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全額征收進口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但年度交易總額超過年度交易限值的,應按一般貿易管理,全額征收進口稅 |
退稅 | 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自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退貨的,可申請退稅,并相應調整個人年度交易總額 |
(注:以上內容選自小燕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