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減免_2020年《稅法一》每日攻克一考點
小鳥眷戀春天,因為它懂得飛翔才是生命的價值。面對即將到來的稅務師考試,我們要堅定信心,平穩心態,只要平時功課做得足,就沒什么可過度緊張的。最后一天的每日考點,要堅持看完哦~
熱點推薦:2021年新課預售 |考前提分資料包 | 近5年真題下載 | 沖刺階段學習計劃
熱點推薦:備考沖刺!2020年稅務師考試每日攻克一考點/習題,為您助力!
基本知識:
(1)關稅減免分為法定減免、特定減免、臨時減免三種類型。
(2)除法定減免稅外的其他減免稅均由國務院決定。
(3)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減征關稅以最惠國稅率或普通稅率為基準。
一、法定減免稅
1.下列進出口貨物,免征關稅:
(1)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或消費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
(2)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
(3)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
(4)在海關放行前損失的貨物;
(5)規定數額以內的物品;
(6)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7)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征、免征關稅的貨物、物品;
(8)法律規定減征、免征關稅的其他貨物、物品。
2.下列進出口貨物暫不繳納關稅:
經海關批準暫時進境或者暫時出境的下列貨物,在進境或者出境時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繳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保證金或者提供其他擔保的,可以暫不繳納關稅,并應當自進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需要延長復運出境或復運進境期限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根據海關總署的規定辦理延期手續:
(1)在展覽會、交易會、會議及類似活動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貨物;
(2)文化、體育交流活動中使用的表演、比賽用品;
(3)進行新聞報道或者攝制電影、電視節目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
(4)開展科研、教學、醫療活動使用的儀器、設備及用品;
(5)在第(1)項至第(4)項所列活動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種車輛;
(6)貨樣;
(7)供安裝、調試、檢測設備時使用的儀器、工具;
(8)盛裝貨物的容器;
(9)其他用于非商業目的的貨物。
以上暫時進境貨物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復運出境的,或者暫時出境貨物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復運進境的,海關應當依法征收關稅。上述可以暫時免征關稅范圍以外的其他暫時進境貨物,應當按照該貨物的完稅價格和其在境內滯留時間與折舊時間的比例計算征收進口關稅。具體辦法由海關總署規定。
3.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出口貨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運進境的,不征收進口關稅。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進口貨物自進口之日起1年內原狀復送出境的,不征收出口關稅。
4.因殘損、短少、品質不良或者規格不符原因,由進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承運人或者保險公司免費補償或者更換的相同貨物,進出口時不征收關稅。被免費更換的原進口貨物不退還出境或者原出口貨物不退運進境的,海關應當對原進出口貨物重新按照規定征收關稅。二、特定減免稅
特定減免稅也稱政策性減免稅。主要包括:
1.科技用品
2.殘疾人專用品
3.慈善捐贈物資(含最新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實行更優惠的進口稅收政策)
4.重大技術裝備三、臨時減免稅
臨時減免稅,是指以上法定和特定減免稅以外的其他減免稅,即由國務院對某個單位、某類商品、某個項目或某批進出口貨物的特殊情況,給予特別照顧,一案一批,專文下達的減免稅。
以上稅務師考試相關考點內容選自小燕老師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