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稅務師《稅一》高頻答疑精華,提分法寶!
稅法一 | 稅法二 | 涉稅服務實務 |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 財務與會計 |
2020年稅務師考試即將到來,準備的怎樣了,是否還有不懂的地方;為了讓大家更好地考試,東奧小編已為大家整理好《稅一》的高頻答疑精華,助你成功通關!
熱點推薦:2021年新課預售 |考前提分資料包 | 近5年真題下載 | 準考證打印入口
1. 提問:免抵稅額為什么要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原理】免抵稅額是指內銷的應納稅額因為出口退稅的原因,沒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稅款,但是同時企業也少取得了出口退稅的稅款,也就是稅務機關用出口應退給納稅人的稅款抵免了這部分的應納稅額,其實相當于納稅人實際上還是繳納了的,并不是稅收的優惠政策,所以不能免除本來應該繳納的增值稅附帶繳納城建稅的納稅義務,因此這個“免抵稅額”應該計入到城建稅的計稅依據當中,不能因為征管方式的改變(簡化手續)而減少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如果一個企業當期在國內銷售環節應繳納的增值稅是100萬元,但是該企業還涉及貨物出口應退增值稅50萬元,這種情況下,同一個企業,既有征稅的也涉及退稅的,稅務機關為了征管方便,就直接將需要退稅的50萬元抵頂了內銷環節的應納稅額,也就是說,該企業最終只需要繳納50萬元的增值稅就可以了。但是,內銷環節涉及的稅額是100萬元,且這100萬屬于城建稅的計稅依據,因此,我們要將實際繳納的50萬元和免抵的50萬元加在一起,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計算繳納城建稅。
● ● ●
2.提問:為什么留抵退稅可以從城建稅計稅依據中減除?
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這里的留抵退稅并不是出口業務產生的,與出口無關,而是由于納稅人符合條件而享受留抵退稅政策。對于退還的稅額,不需要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而是在計稅依據中進行剔除。
某企業2019年9月期末留抵為68萬元,假設2019年10月銷項稅額300萬元,進項稅額200萬元,如果未申請留抵退稅,10月應納稅額=銷項稅額300萬元-進項稅額200萬元-上期留抵68萬元=32萬元,計算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為32萬元。
因文章篇幅原因,此處僅列舉部分高頻答疑,更多完整的高頻答疑請點擊下方查看!
2020年稅務師備考資料合集 | ||
基礎考點 | 《稅一》基礎考點匯總,全面掌握考試重點! | |
模考卷 | 2020年稅務師《稅一》名師精選模考卷 | |
歷年真題 | 近3年稅務師考試真題精編,提分有道 | |
題型題量 | 2020年稅務師考試題型題量解讀,速學高效提分技巧 | |
備考干貨 | 2020年稅務師考試,沖刺階段學習干貨! |
2020年稅務師考試時間為11月7日-8日,現階段是考前沖刺的“黃金時期”,把握好自我提升的機會,及時查缺補漏,就能讓我們在考試中超常發揮,取得更卓越的成績!預祝大家順利通關!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