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_2020年《稅法一》基礎考點
方向對了,就不怕路遠。堅持不僅是一種品質,也是一種信念!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稅務師《稅法一》的基礎考點,希望能夠幫助各位考生高效備考,輕松過關!
【內容導航】
小規模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小規模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
小規模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
(一)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含增值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提示1】征收率一共有兩檔,3%和5%,通常情形下是3%。
①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以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②銷售不動產、開展不動產租賃、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安全保護服務選擇簡易計稅的,征收率為5%。
③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舊貨,按照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提示2】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退還給購買方的銷售額,應當從當期銷售額中扣減。扣減當期銷售額后仍有余額造成多繳的稅款,可以從以后的應納稅額中扣減。
(二)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稅控收款機
取得發票類型 | 抵免金額 |
增值稅專用發票 | 專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
普通發票 | 計算抵免: 可抵免的稅額=價款÷(1+13%)×13% |
當期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未抵免的部分可在下期繼續抵免 |
【對比】稅控收款機和稅控系統專用設備
購進情況 | 適用 | 抵稅規則 | |
購進稅控 收款機 | 不區分初次非初次購買 | 小規模 納稅人 | 抵免應納稅額: ①取得專票:專票上注明的稅額 ②取得普票:價款÷(1+13%)×13% |
一般 納稅人 | 取得專票:專票上注明的稅額抵免應納稅額 | ||
購進稅控 系統專用 設備 | 初次購買 | 增值稅 納稅人 | 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價稅合計額),不足抵減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
非初次購買 | 不能價稅合計抵減應納稅額,只能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
(三)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只能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總結】小規模納稅人簡易計稅的運用
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標的 | 適用的征收率 | |
自己使用過的 | 固定資產(動產) | 減按2% |
物品 | 3% | |
自己未使用過的 | 固定資產(動產) | |
舊貨 | 減按2% | |
取得或自建的 | 不動產 | 5% |
出租 | 不動產 | |
個人出租住房 | 減按1.5% | |
其他“營改增”服務一般情況下 | 3% | |
【提示1】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提示2】個人銷售自建自用的住房 | 免稅 |
考生們選擇了報考稅務師考試,就要堅持下去。明天的你將感謝今天堅持到最后,沒有放棄的自己。
(注:以上內容選自小燕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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