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項目_2020年《稅法一》基礎考點
備考稅務師的考生在學習稅法一的時候,常常被增值稅部分難倒。有些地方你需要重點掌握,有些地方留下一定的印象就行,東奧為你整理知識點,一起了解吧。
【內容導航】
法定免稅項目
特定免稅項目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免稅項目
法定免稅項目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1.農業生產者指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
2.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
3.包括:
(1)制種企業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①制種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用農戶或雇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
②制種企業提供親本種子委托農戶繁育并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
(2)納稅人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納稅人回收再銷售畜禽,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不包括外國企業)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動產)。
【解釋】物品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特定免稅項目
(一)銷售貨物
1.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征增值稅。
2.自2014年5月1日起,上述增值稅免稅政策適用范圍由糧食擴大到糧食和大豆,并可對免稅業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政府儲備食用植物油的銷售免征增值稅。
4.銷售飼料免征增值稅。
【提示】寵物飼料不屬于免征增值稅的飼料。
5.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
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
6.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
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不包括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
7.對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供熱而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免征增值稅。
【提示】免稅的采暖費收入,單獨核算;進項稅按比例分攤。
8.對鐵路系統內部單位為本系統修理貨車的業務免征增值稅。
(二)銷售服務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1.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
2.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加工修理修配也免)。
3.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
4.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
5.婚姻介紹服務。
6.殯葬服務。
7.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8.從事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1)境外教育機構與境內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開展中外合作辦學,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解釋】學校包括提供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2)政府舉辦的從事學歷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收入。
(3)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并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從事“現代服務”(不含融資租賃服務、廣告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不含文化體育服務、其他生活服務和桑拿、氧吧)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9.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10.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
11.寺院、宮觀、清真寺和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1-11小燕口訣】殘托醫學館
12.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
13.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
14.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自2020年1月1日起,動物診療機構提供的動物疾病預防、診斷、治療和動物絕育手術等動物診療服務屬于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稅。(2020年新增)
15.隨軍家屬就業(3年內免征增值稅)。
16.納稅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
要想通過稅務師考試,一定要將考點弄透徹,不可以模棱兩可,這樣對于做題是沒有幫助。
(注:以上內容選自小燕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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