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稅對象和征稅范圍_2020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如果你盼望明天,那必須先腳踏現實。如果你希望輝煌,那么你須腳不停步。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一起來看看今天稅務師《稅法一》的考點內容吧!
【內容導航】
征稅對象和征稅范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六章-車輛購置稅
【知識點】征稅對象和征稅范圍
征稅對象和征稅范圍
考點一:車輛購置稅的征稅對象
車輛購置稅以列舉產品(車輛)為征稅對象。
考點二:車輛購置稅的征稅范圍
依據 | 內容 |
車輛購置稅法 | 2019年7月1日后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 |
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 2019年7月1日前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提示1】2004年10月1日起對農用三輪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提示2】結合免稅項目(如新能源汽車免稅)。 【提示3】車輛購置稅的征稅范圍大于消費稅征稅車輛的范圍。 |
歸納總結:
行為 | 增值稅 | 消費稅 | 車購稅 |
自產、進口小汽車(含中輕型商用客車)用于銷售、捐贈、投資、償債 | √ | √ | |
自產、進口大卡車、貨車用于銷售、捐贈、投資、償債 | √ | ||
自產、進口小汽車(含中輕型商用客車)自用 | √ | √ | √ |
自產、進口卡車、貨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自用 | √ | √ | |
購置、受贈、獲獎、接受投資小汽車、卡車、貨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自用等車輛自用 | √ |
不論今天多么的困難,都要堅信:只有回不去的過往,沒有到不了的明天。希望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都能夠順利通過稅務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東宇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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