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增值稅的減稅、免稅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東奧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有關增值稅的減稅與免稅的重要考點詳解,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在強化階段更加高效地復習知識,一起來看吧!
【重要考點詳解】增值稅的減稅、免稅
考點一:法定免稅:7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1.制種企業在下列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
(1)制種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用農戶或雇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
(2)制種企業提供親本種子委托農戶繁育并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
2.納稅人采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畜禽飼養,納稅人回收再銷售畜禽,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動產)
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提示】個人銷售不動產不是一律免稅。
【注意】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放棄免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
考點二:糧食和食用植物油
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征增值稅。
除經營軍隊用糧、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口糧之外,其他糧食企業經營糧食一律征收增值稅。
【提示】自2014年5月1日起,上述增值稅免稅政策適用范圍由糧食擴大到糧食和大豆,并可對免稅業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考點三:飼料
免征增值稅飼料產品的范圍,包括:
1.單一大宗飼料。
2.混合飼料。
3.配合飼料。
4.復合預混料。
5.濃縮飼料。
【提示】寵物飼料不屬于免征增值稅的飼料。
考點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增值稅優惠政策
(一)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政策
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1.已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因違反稅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的,自處罰決定下達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享受上述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2.納稅人應當單獨核算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的銷售額和應納稅額。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二)醫療衛生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項目 | 具體規定 |
非營利性 醫療機構 | 1.自產自用的制劑免稅 2.藥房分離為獨立的藥品零售企業,應按規定征收各項稅收 |
營利性 醫療機構 | 1.取得的收入,按規定征收各項稅收 2.符合條件的,自取得執業登記起3年內對自產自用的制劑免稅 |
疾病控制機構 婦幼保健機構 | 按國家規定價格取得的衛生服務收入,免稅 |
血站 | 供應給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免征增值稅 |
供應非臨床用血 | 可按簡易辦法計算應納稅額 |
(三)修理修配勞務的增值稅優惠
情形 | 具體規定 |
飛機修理 | 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即征即退 【提示】飛機維修企業的國外飛機維修業務 1.對承攬國內、國外航空公司飛機維修業務的企業(以下簡稱飛機維修企業)所從事的國外航空公司飛機維修業務,實行免征本環節增值稅應納稅額、直接退還相應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辦法 2.飛機維修企業應分別核算國內、國外飛機維修業務的進項稅額;未分別核算或者未準確核算進項稅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核定。造成多退稅款的,予以追回;涉及違法犯罪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
鐵路貨車 修理 | 鐵路系統內部為本系統修理貨車的業務免增值稅 |
(四)★軟件產品的增值稅優惠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基本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即征即退稅額=當期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售額×3%
情形 | 2019年4月1日起稅率適用 |
銷售軟件產品 | 13% |
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 | 13%,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 |
軟件開發服務、軟件咨詢服務、軟件維護服務、軟件測試服務 | 6% |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后對外銷售,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重新設計、改進、轉換等,單純對進口軟件產品進行漢字化處理不包括在內。
3.嵌入式軟件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隨同計算機硬件和機器設備等一并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嵌入式軟件,可以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
(2)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銷售額=當期嵌入式軟件產品與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合計-當期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
(3)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銷售額按照下列順序確定:
①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確定。
②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確定。
③按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成本×(1+10%)
(五)供熱企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六)★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免稅政策(各種蔬菜罐頭不屬于免稅范圍)生產、批發、零售:免稅
【注意】納稅人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
(七)制種行業增值稅政策
制種企業特定生產經營模式下生產種子,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八)進口種子種源增值稅優政策
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種子種源)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九)研發機構采購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政策
繼續對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
考點五: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一)免征增值稅的項目
1.專項民生服務
(1)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
(2)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
(3)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
(4)婚姻介紹服務。
(5)殯葬服務。
(6)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7)家政服務企業由員工制家政服務員提供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
2.符合規定的教育服務
(1)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提示1】境外教育機構與境內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開展中外合作辦學,提供學歷教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新增)
【提示2】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但不包括職業培訓機構等國家不承認學歷的教育機構。
【提示3】收入包括:學費、住宿費、課本費、作業本費、考試報名費收入,以及學校食堂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伙食費收入。
【提示4】學校以各種名義收取的贊助費、擇校費等,不屬于免征增值稅的范圍。
(2)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3)政府舉辦的從事學歷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收入。
(4)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并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從事《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注釋》中“現代服務”(不含融資租賃服務、廣告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不含文化體育服務、其他生活服務和桑拿、氧吧)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
3.特殊群體提供的應稅服務
(1)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
(2)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4.農業生產類服務
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5.文化和科普類服務
(1)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
(2)寺院、宮觀、清真寺和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3)★個人轉讓著作權。
(4)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征增值稅。(調整)
(5)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電影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權限批準從事電影制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制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含數字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包括轉讓和許可使用)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稅。(新增)
6.特殊運輸相關的服務
(1)臺灣航運公司、航空公司從事海峽兩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業務在大陸取得的運輸收入。
(2)納稅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間接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
7.住房類服務
(1)★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
(2)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出租公共租賃住房。
(3)為了配合國家住房制度改革,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按房改成本價、標準價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
(4)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
【提示】家庭財產分割,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直系親屬、繼承等。
8.土地使用權及自然資源使用權
(1)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
【提示】納稅人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等方式將承包地流轉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2)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
(3)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讓、轉讓或收回自然資源使用權(不含土地使用權)。
9.金融服務
(1)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為金融機構代辦金融保險業務取得的代理收入,在營改增試點期間免征增值稅。
(2)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3)國家助學貸款。
(4)國債、地方政府債。
(5)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
(6)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積金在指定的委托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等。
(7)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
統借方向資金使用單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給金融機構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的,應全額繳納增值稅。
(8)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增值稅。(新增)
(9)被撤銷金融機構以貨物、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票據等財產清償債務。
(10)保險公司開辦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產品取得的保費收入。
(11)境內保險公司向境外保險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再保險服務,免征增值稅。
(12)★個人從事金融商品轉讓業務。
(13)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納稅人為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借款、發行債券提供融資擔保取得的擔保費收入,以及為上述融資擔保(以下稱“原擔保”)提供再擔保取得的再擔保費收入,免征增值稅。再擔保合同對應多個原擔保合同的,原擔保合同應全部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否則,再擔保合同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14)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10.就業類
(1)隨軍家屬就業
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
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辦理稅務登記事項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
(2)軍隊轉業干部就業
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
為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凡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占企業總人數60%(含)以上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征增值稅。
11.其他類服務
(1)★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2)國家商品儲備管理單位及其直屬企業承擔商品儲備任務,從中央或者地方財政取得的利息補貼收入和價差補貼收入。
(3)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的發行收入。
(4)符合條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
(5)軍隊空余房產租賃收入。
(6)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
(7)社會團體收取的會費。
【提示】社會團體開展經營服務性活動取得的其他收入,一律照章繳納增值稅。
(二)增值稅即征即退
1.經批準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2.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每人每月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三)扣減增值稅規定
適用范圍 | 1.退役士兵創業就業 2.重點群體創業就業 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社保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 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 |
優惠政策 | 對上述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12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14400元/年) |
(四)金融企業貸款利息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后,自結息日起90天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自結息日起90天后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待實際收到利息時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五)個人將購買的住房對外銷售的稅收優惠
(四)金融企業貸款利息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后,自結息日起90天內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自結息日起90天后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暫不繳納增值稅,待實際收到利息時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五)個人將購買的住房對外銷售的稅收優惠
考點六:起征點
適用范圍 | 個體工商戶 | 一般納稅人 | 不適用 |
小規模納稅人 | 適用 | ||
其他個人 | 小規模納稅人 | ||
起征點規定 | 按期納稅的 | 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 |
按次納稅的 | 銷售額300-500元 | ||
起征點調整 | 起征點的調整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
考點七: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2019年稅務師考試就在11月9日至10日,距離目前僅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各位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大家一定要抓緊時間,認真學習,祝愿大家順利通過稅務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是由東奧名師講義以及東奧教研專家團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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