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和食用植物油、飼料_2019年《稅法一》高頻考點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每一個成功者都有一個開始,勇于開始努力,才能找到成功的路,下面是稅務師《稅法一》科目的高頻考點,趕快來開始今天的努力吧!
【內容導航】
糧食和食用植物油、飼料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糧食和食用植物油、飼料
糧食和食用植物油、飼料
糧食和食用植物油:
1.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征增值稅。
其他糧食企業經營糧食,除經營軍隊用糧、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口糧之外,一律征收增值稅。
2.享受免稅優惠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可繼續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3.自2014年5月1日起,上述增值稅免稅政策適用范圍由糧食擴大到糧食和大豆,并可對免稅業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飼料: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飼料,稅率為10%/9%。
2.免征增值稅飼料產品的范圍,包括:
(1)單一大宗飼料。
(2)混合飼料。
(3)配合飼料。
(4)復合預混料。
(5)濃縮飼料。
【注意】寵物飼料不屬于免征增值稅的飼料。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絆腳石也是前進的階梯,在備考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挫折就是我們通往成功的階梯,努力克服困難,就能一步一步接近成功的終點。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