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稅法一》第一章稅法基本原理答疑-稅法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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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老師您好:實體法多從舊,程序法多從新,這句話能舉個例子解釋一下嗎?不太理解。謝謝!
【答疑】尊敬的學員,您好:
【實體法從舊舉例】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新法只從新規定開始的時段實施,不溯及以往,以往還按照舊的規定執行。
【程序法從新舉例】2001年5月起實施的稅收征管法規定,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全部賬號都要向稅務機關報告。按照程序法從新原則,不論是2001年5月以后設立的新企業還是以前設立的老企業繼續經營的,不論是企業2001年5月以后開設的銀行賬號還是以前開設沿用下來的銀行賬號,現存的經營用的銀行賬號都要向稅務機關報告。這體現了稅法適用原則中的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相信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都學過這句詩,要想變得更加優秀,就要經得住磨煉,克服所有困難后,成功就在終點等著你。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稅法一》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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