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稅率體現整體稅負_2019年《稅法一》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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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增值稅稅率體現整體稅負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增值稅稅率體現整體稅負
增值稅稅率體現整體稅負
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稅率是按照貨物的整體稅負設計的,用應稅貨物的銷售額乘以增值稅稅率,為該貨物在這一環節所負擔的全部增值稅稅額。
增值稅稅率=(貨物在本環節的應納稅額+以前環節的已納稅額)/貨物在本環節的銷售額×100%
增值稅稅率對應不含稅銷售額,16%稅率相當于含稅價的13.79%[即1/(1+16%)×16%]
增值稅稅率表:
2017.6.30 之前 | 2017.7.1~2018.4.30 | 2018.5.1~2019.3.31 | 2019.4.1 之后 |
17% | 17% | 16% | 13% |
13% | 11% | 10% | 9% |
11% | |||
6% | 6% | 6% | 6% |
做題時請務必看清楚題目給的具體時間,從而找到適用稅率,本課程以2018.5.1~2019.3.31之間的稅率為例進行講解 |
天才在于積累,聰明出于勤奮。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勤奮可以將天賦更好地發揮出來,也可以彌補你在知識方面的不足之處,勤奮學習,為自己積累智慧吧!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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