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概念總結_2019年《稅法一》高頻考點
增值稅是《稅法一》考試中的重點內容。小奧整理并總結了一些增值稅的概念,各位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內容導航】
增值稅的概念總結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增值稅的概念總結
增值稅的概念總結
1.流轉稅:指以納稅人商品生產、流通環節的流轉額或者數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銷售額為征稅對象的一類稅收,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關稅。
2.增值額:從銷售額中扣除當期購進商品與勞務的價值差額后余下的價值量。
3.間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不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能夠用提高價格或提高收費標準等方法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
4.價外稅:是指在銷售價款中不包含有稅金的稅。
5.鏈條稅:實行商品或貨物流轉過程中每個環節只要有增值即要征收稅款,而上一環節的銷項稅即為下一環節的進項稅,因此,每個環節就形成抵扣鏈條。
6.購進扣稅法:購進的貨物、勞務、服務等的進項稅額,符合相關條件的,在當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等的銷項稅額中扣除。
7.我國增值稅制度的建立與發展:
1979年:引進,在部分城市試行;
1994年1月1日:全面推行(限于銷售及進口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2012年1月1日:營改增試點;
2016年5月1日:全面營改增。
我們之所以要努力,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為了不讓世界改變我們。無論你是誰,無論你正在經歷什么,堅持住,你定會看見最堅強的自己。希望各位同學都能夠努力奮斗,并順利通過2019年的稅務師考試。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