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額計征_2019年《稅法一》答疑精選
相信自己,不斷突破。2019年稅務師備考正在進行中,戰役剛剛打響,我們還有機會趕超他人。希望各位考生都能夠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爭取在最短時間內跟上步伐!
【學員提問】
果木酒到底算哪一類? 如果屬于啤酒 答案應該C
【相關例題】
某果木酒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3月銷售果木酒取得的收入為140.4萬元(含稅),當月發出貨物時收取包裝物押金4.68萬元,定期2個月收回,另外當月沒收逾期未退的包裝物押金為2.34萬元。該企業本月應確認的銷項稅額為( )萬元。
A.20.4
B.20.74
C.21.08
D.20.80
正確答案:C
【知識點】銷項稅額
答案解析 :
除黃酒、啤酒包裝物押金在逾期未歸還時計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外,其他酒類產品的包裝物押金應在收取時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該企業本月銷項稅額=(140.4+4.68)÷(1+17%)×17%=21.08(萬元)。
【東奧答疑】
果木酒屬于其他酒,不屬于啤酒。本題C正確。
果啤才屬于啤酒。如果本題考核啤酒的話,應該選B,銷項稅額=(140.4+2.34)÷(1+17%)×17%=20.74(萬元)。
具體參見教材P228下面的3、4。
一個人的成長,只有通過磨練才可以提高。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希望各位考生能夠克服種種困難,成功登上終點。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稅法一》東奧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