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法一》高頻考點:扣除項目及其金額
稅務師考試備考正在進行,考生要在學習之余適當的進行鍛煉,調整好自己的作息時間,保持精力充沛才能更好的應對考試。東奧小編為了幫助大家復習,幫大家準備了高頻考點供大家學習,希望可以幫助大家備考。
【內容導航】
扣除項目及其金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七章 土地增值稅
【知識點】扣除項目及其金額
扣除項目及其金額
各項目扣除一覽表
轉讓項目的性質 | 扣除項目 | 具體內容 |
轉讓土地(賣地) | 扣除項目(2項) |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
新建房屋(賣新房) | 房地產企業(5項) |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房地產開發成本 3.房地產開發費用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房企) |
非房地產企業(4項) | ||
存量房屋(賣舊房) | 扣除項目(3項) | 1.房屋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算 2.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
新建房屋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 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地價款(買地的錢) | 出讓方式為土地出讓金 | |
行政劃撥方式為補交的土地出讓金 | |||
轉讓方式為實際支付的地價款 | |||
繳納的有關稅費,如契稅、登記、過戶手續費 | |||
2.房地產開發成本 | 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含耕地占用稅)、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 ||
3.房地產開發費用(與房地產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 能分攤利息支出,并提供證明的 | 利息+(1+2)×5%以內 (注:利息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 | |
不能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證明 | (1+2)×10%以內 | ||
4.稅金 | 房地產開發企業 |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 |
其他企業 | 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 ||
5.加扣 | 房地產開發企業 | (1+2)×20% |
【提示】代收費用
(1)一并收取:計入收入,計算扣除項目時代收費用可扣除,但不得作加計20%扣除的基數;
(2)單獨收取:不計收入,不扣費用,不影響計稅。
稅務師考試備考,考生要珍惜時間,拼盡全力復習。在大家能掌控和拼搏的時間里,去提升自己的生命質量,為心中的目標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