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法一》高頻考點:轉讓房地產增值額的確定
距離稅務師考試時間越來越近,考生要抓緊時間努力備考。盡可能的將時間用在備考上,讓不重要的事為備考讓路。在考前多學一點知識,多充實一下自己。為了幫助大家順利通過考試,小編總結了以下知識點供大家學習。
【內容導航】
轉讓房地產增值額的確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七章 土地增值稅
【知識點】轉讓房地產增值額的確定
轉讓房地產增值額的確定
總原則:賣地有賣地的方法,賣房有賣房的方法;新房有新辦法,老房有老辦法。
應納稅額的計算流程:
(1)計算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
(2)計算扣除項目金額;
(3)計算增值額;
(4)計算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確定適用稅率;
(5)計算應納稅額。
收入的確定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內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濟利益,不允許從中減除任何成本費用。營改增后,轉讓房地產的收入是不含增值稅的收入。
實物收入 | 收入時的市場價格折算成貨幣收入 |
無形資產收入 | 專門評估確定其價值后折算成貨幣收入 |
外國貨幣 | 取得收入的當天或當月1日國家公布的市場匯率折算 |
不求盡如人意,但求問心無愧。稅務師考試備考,考生們也許會遇到挫折,也許會有坎坷,但請大家努力堅持下去,不負時光,不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