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法一》高頻考點:附加稅及煙葉稅考情分析
目前已進入九月中旬,正值稅務師備考的關鍵期。在此階段,考生不僅要強化對基礎知識的掌握能力,還要對習題進行系統的練習。每天規定好學習多少知識點,做多少習題,有計劃地進行備考。只有將每天的時間都充分利用好,備考才能更充實。
【內容導航】
一、城建稅基本規定
二、教育費附加
三、煙葉稅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四章 附加稅及煙葉稅
【知識點】附加稅及煙葉稅考情分析
附加稅及煙葉稅考情分析
本章是非重點章,分值一般在7分左右,各類題型均會涉及。
一、城建稅基本規定
征稅范圍 | 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的其他地區 |
納稅人 | 在征稅范圍內從事工商經營,并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的單位和個人 |
稅率 | 市區7%,縣城、建制鎮5%,其他1% 【注意】受托方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增值稅、消費稅的,按受托方所在地(代扣代收地)適用稅率計算城建稅 |
計稅依據 | 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注意】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
二、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征收比率為3%。
三、煙葉稅
納稅人 | 收購煙葉的單位 |
征稅范圍 | 晾曬煙葉和烤煙葉 |
稅率 | 20% |
應納稅額 | 收購金額×稅率 收購金額=收購價款×(1+10%) |
【提示1】購入煙葉的進項稅額計算抵扣進項稅
=(煙葉收購價款+實際價外補貼+應納煙葉稅)×13%(11%)
【提示2】2018年7月1日,《煙葉稅法》施行后,取消價外補貼10%的標準,煙葉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收購煙葉實際支付的價款總額
中級考試剛剛結束,接下來考生們即將面對稅務師考試。距離考試還有61天,短短兩個月,考生要好好利用備考時間,多一些努力,就多一分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