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法一》高頻考點:發生期進項稅額和進口貨物應納稅額
距離稅務師考試還剩下73天的時間,考生們一定要珍惜好時間,全心全意去備考。今天為大家準備了《稅法一》增值稅的知識點,快來看一下。
【內容導航】
抵減發生期進項稅額的規定
進口貨物應納稅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發生期進項稅額和進口貨物應納稅額
發生期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
抵減發生期進項稅額的規定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服務,發生上述情形的(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除外),應當將該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
無法確定該進項稅額的,按照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①原稅法:能確定原進項稅額的,按原來抵的進項稅額轉出。
②成本法:無法確定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即買價+運費+保險費+其他有關費用)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③公式法: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免稅或簡易計稅收入/全部收入。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發生上述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后的余額。
進口貨物應納稅額(進項稅額)
(1)適用稅率
同銷售稅率(17%或13%/11%),不使用征收率。
(2)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定額消費稅)÷(1-消費稅稅率)
人生就像長跑,在長跑過程中,跑的時間越長,身體就會越難受,只有堅持不懈,才能跑完這漫長的路到達終點。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稅法一的知識點內容,請關注東奧稅務師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