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高頻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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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評估價格辦法及有關規定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步驟和公式
出售舊房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七章 土地增值稅
【知識點】
評估價格辦法及有關規定
所謂評估價格,是指由政府批準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根據相同地段、同類房地產進行綜合評定的價格。這種評估價格亦須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
稅法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需要對房地產進行評估,并以房地產的評估價格來確定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項目的金額:
(一)出售舊房及建筑物的;
(二)隱瞞、虛報房地產成交價格的;
(三)提供扣除項目金額不實的;
(四)轉讓房地產的成交價格低于房地產評估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
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算土地增值稅的步驟和公式:
第一步,計算土地增值額
增值額=收入額-扣除項目金額
第二步,計算增值率
增值率=土地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第三步,根據增值率確定適用稅率的檔次和速算扣除系數
第四步,套用公式計算稅額。公式為:
應納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二、出售舊房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出售舊房及建筑物,首先按評估價格及有關因素計算、確定扣除項目金額,再根據上述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具體計算步驟是:
1.計算評估價格。其公式為:
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2.匯集扣除項目金額。
3.計算增值率。
4.依據增值率確定適用稅率及速算扣除系數。
5.依據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稅務師考試現處于基礎階段的備考,正是考生們扎實基礎的關鍵時期,不要懈怠懶惰哦!稅法一知識點不斷更新中,請隨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