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稅務師備考預習階段已經全面開啟,備考過程中遇到問題是難免的,一定要堅信努力才會有希望。遇到困難阻礙的時候,想想當初為什么堅持到了這里?加油!
納稅地點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四章 附加稅與煙葉稅
【知識點】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包括的內容 |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不包括的內容 |
1.納稅人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 2.納稅人被稅務機關查補的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 3.納稅人出口貨物經批準當期免抵的增值稅稅額 | 1.納稅人進口環節被海關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2.除增值稅、消費稅以外的其他稅 3.非稅款項(被加收的滯納金和被處的罰款等) |
【例題·多選題】下列項目中,應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有( )。
A.納稅人出口貨物經批準免抵的增值稅稅款
B.納稅人被稅務機關查補的消費稅稅款
C.納稅人欠稅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D.納稅人因欠繳增值稅被加收的滯納金
E.納稅人進口貨物被海關代征的增值稅
獲得2018稅務師考試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家一點一點的取得進步,最后會集聚成攻克考試的中間力量。獲取稅法一知識點匯總,要獲得成功就必須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