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增值稅免抵退稅計算
為達到2018稅務師考試成功的目標,需要夜以繼日的用心準備,雖然過程是艱苦的,但是取得的結果定是好的。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一》的預習考點,堅韌不拔的在備考之路越走越遠。
【內容導航】
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免抵退稅計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免抵退稅計算
(1)當期無購進免稅原材料,“五步退稅法”:
①“剔稅”:計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案例】某自營出口的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征稅稅率為17%,退稅稅率為13%。企業總計購進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300萬元,稅款51萬元,已經抵扣進項稅額。企業當月內銷貨物取得不含稅收入200萬元,企業利用剩余的原材料當中一部分生產外銷出口貨物,取得價款200萬元。 |
【答案】“剔稅”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200×(17%-13%)=8(萬元)。 |
【考點精要】
1. “剔”是指從全部進項稅額中剔除調增出口產品的成本;因為我國的增值稅的征稅率和退稅率存在著不一致,中間的差額部分不予退稅,需要調增出口產品的銷售成本。
2. 進成本影響企業所得稅。
②“抵稅”:計算當期應納增值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剔”數額)
大于0:本期應納稅額(先免再抵不退后交);
小于0:進入下一步。
【案例】某自營出口的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征稅稅率為17%,退稅稅率為13%。企業總計購進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300萬元,稅款51萬元,已經抵扣進項稅額。企業當月內銷貨物取得不含稅收入200萬元,企業利用剩余的原材料當中一部分生產外銷出口貨物,取得價款200萬元。 |
【答案】抵頂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0+200×17%-(300×17%-8)=-9(萬元)。 |
獲得2018稅務師考試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家一點一點的取得進步,最后會集聚成攻克考試的中間力量。獲取稅法一知識點匯總,要獲得成功就必須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