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為達到2018稅務師考試成功的目標,需要夜以繼日的用心準備,雖然過程是艱苦的,但是取得的結果定是好的。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一》的預習考點,堅韌不拔的在備考之路越走越遠。
【內容導航】
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
免抵退稅方式:
按出口貨物、勞務及應稅服務的出口發票(外銷發票)、其他普通發票確定。
免退稅方式:
按購進出口貨物、勞務及應稅服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確定。
出口企業 | 出口項目 | 是否差額 | 退(免)稅計稅依據 |
1.生產企業 | 常規出口、一般貿易 | 全額計稅 | 出口貨物、勞務及應稅服務的實際離岸價(FOB) |
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 | 余額計稅 | 出口貨物的離岸價(FOB)扣除出口貨物所含的海關保稅進口料件的金額后確定 | |
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貨物 | 余額計稅 | 出口貨物的離岸價(FOB)扣除出口貨物所含的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的金額后確定 |
獲得2018稅務師考試的成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大家一點一點的取得進步,最后會集聚成攻克考試的中間力量。獲取稅法一知識點匯總,要獲得成功就必須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