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營改增試點行業的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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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營改增試點行業的銷售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
【知識點】營改增試點行業的銷售額
營改增試點行業的銷售額
1.貸款服務的銷售額
貸款服務,以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為銷售額;
銀行提供貸款服務按期計收利息的,結息日當日計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計入結息日所屬期銷售額,繳納增值稅。
2.直接收費金融服務的銷售額
以提供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收取的手續費、傭金、酬金、管理費、服務費、經手費、開戶費、過戶費、結算費、轉托管費等各類費用為銷售額。
3.金融商品轉讓:銷售額=賣出價-買入價
特殊:按差額確定銷售額
(1)不得扣除買賣交易中的其他稅費。
(2)轉讓金融商品出現的正負差,按盈虧相抵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若相抵后出現負差,可結轉下一納稅期與下期轉讓金融商品銷售額相抵,但年末時仍出現負差的,不得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
(3)金融商品的買入價,可以選擇按照加權平均法或者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核算,選擇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
(4)金融商品轉讓,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4.經紀代理服務:
銷售額=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解釋】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
經中國人民銀行、商務部、銀監會批準 | 融資性售后回租服務 | 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含本金),扣除對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
其他融資租賃服務 | 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發行債券利息、車輛購置稅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 |
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開發區批準 | 2016年5月1日以后實收資本達到1.7億元的,可參照以上規則實行 |
6.航空運輸企業的銷售額
航空運輸企業的銷售額,不包括代收的機場建設費和代售其他航空運輸企業客票而代收轉付的價款。
7.客運場站服務
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客運場站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承運方運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8.旅游服務
銷售額,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
選擇上述辦法計算銷售額的試點納稅人,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
9.建筑服務——簡易計稅方法才能差額
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