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稅法一》之應繳納營業稅的計算
【東奧小編】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教材,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稅法一》之應繳納營業稅的計算
單項選擇題
某企業2013年9月購置一宗5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支付地價款3000萬元,繳納契稅及其他費用共計100萬元;當月將全部土地“三通一平”后轉讓其中2000平方米,取得收入2500萬元;將其中500平方米的土地無償贈與關聯企業;當月另轉讓一處抵債得來的倉庫,取得收入1500萬元,該倉庫抵債時作價500萬元。該企業上述業務應繳納營業稅( )萬元。
A.206.25
B.189.75
C.131.25
D.128.75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該企業上述業務應繳納營業稅=[2500/2000×(2000+500)-3000/5000×(2000+500)]×5%+(1500-500)×5%=131.25(萬元)。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 企業上述業務應繳納營業稅=[2500/2000×(2000+500)-3000/5000×(2000+500)]×5%+(1500-500)×5%=131.25(萬元)。不明白這上面的數字的含意,還有土地使用權不交營業稅嗎?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本題涉及到兩個業務,轉讓購置的土地使用權和轉讓抵債所得的倉庫。
對于轉讓購置的土地使用權,其是以全部收入減去購置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2500/2000×(2000+500)-3000/5000×(2000+500)]×5%計算中,因為轉讓的面積是2000平方米,其中的500平方米無償贈送,這是屬于視同銷售,所以整體的轉讓面積是(2000+500),而對于相應的轉讓價款單價是2500/2000,相應的購置單價是3000/5000,所以整體的營業額=2500/2000×(2000+500)-3000/5000×(2000+500),那么相應的也就計算出了這部分的營業稅。
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其是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計征營業稅。(1500-500)×5%,轉讓收入1500萬元減去500萬元抵債時該項不動產的作價,所以(1500-500)是營業額,那么相應的也就計算出了這部分的營業稅。您了解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相關熱薦:
責任編輯:荼蘼
- 上一個文章: 【答疑精選】《稅法一》之零售、銷售、批發在消費稅中的不同
- 下一個文章: 【答疑精選】《稅法一》之煙葉稅和可抵扣的進項稅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