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訴訟法律制度
第一章 行政訴訟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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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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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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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
287 |
10 |
新增:當然,人民法院只審查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具有合法性。對于超出原告起訴之外的具體行政行為,人民法院不予審查。 |
298 |
12 | ||
291 |
12 |
新增:行政賠償 |
302 |
13 | ||
300-301 |
1 |
刪除:原告提供證據的時間是開庭審理前……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
312 |
1 | ||
307 |
倒數第3段 |
刪除“行政訴訟中被告對具體行政行為承擔舉證責任……與被告承擔的舉證責任置于同等地位” |
318 |
倒數第4段 | ||
311 |
14-20行 |
刪除“回避有兩種形式,即依申請回避……可以向作出決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 |
322 |
第3段 | ||
315 |
13—18 |
刪除:當事人直接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的……已經預收訴訟費用的,一并報送 |
326 |
第2行 | ||
317 |
倒數第6行 |
行政訴訟的執行 |
改為:行政訴訟執行的概念與特征 |
328 |
第15行 | |
319 |
7 |
非訴行政案件執行的含義 |
改為:非訴行政案件執行的概念與特點 |
329 |
倒數第10行 | |
321 |
12 |
新增 |
新增:1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
331 |
倒數第7—8行 |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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