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思維導圖:第十四章 破產法律制度
思維導圖匯總 | 章節學習 | 習題練習 |
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第十四章破產法律制度為重點章節,近三年平均分值約為10分,考查題型通常為單選題、多選題和綜合分析題,是商法部分涉及考核綜合分析題可能性較高的章節。
題型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單項選擇題 | 1.5分 | 3.0分 | 4.5分 |
多項選擇題 | 2.0分 | 2.0分 | 2.0分 |
綜合題 | 8.0分 | —— | 8.0分 |
分值 | 11.5分 | 5.0分 | 14.5分 |
1.新增人民法院認為不宜擔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2.新增管理人公開聘請中介機構對債務人財產進行審計、評估及責任承擔的相關內容
3.對管理人的指定進行部分內容調整
4.新增擔保債權計息、無利息債權的債權申報的相關規定
一、破產法基礎
(一)了解破產原因
(二)了解破產管轄
(三)了解破產管理人
二、破產申請與受理
(一)熟悉破產申請
(二)熟悉破產申請的受理
(三)掌握破產申請受理的法律后果
三、債權申報
(一)掌握債權申報
(二)熟悉債權人會議與債權人委員會
四、破產債務人財產
(一)掌握債務人財產的范圍與認定
(二)掌握債務人財產處分的撤銷與無效
(三)掌握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五、破產程序中的追回權取回權抵銷權
(一)掌握追回權
(二)掌握取回權
(三)掌握抵銷權
六、重整與和解
(一)熟悉重整程序
(二)熟悉和解程序
七、破產宣告與破產清算
(一)熟悉破產宣告
(二)熟悉破產清算
(三)了解破產終結
稅務師考試時間為今年的11月13日、14日,考生們在完成章節重點學習后,也不要忘了章節習題練習哦!通過習題練習幫助我們更好地鞏固所學,最終達到融匯貫通!
注:文章主要內容整理自東奧名師課程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源于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