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租賃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根據《租賃》準則,出租人的租賃收入分為融資租賃收入和經營租賃收入兩類。
1.融資租賃收入
出租人應當將根據《租賃》準則確認的未實現融資收益,采用實際利率方法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進行分配,計算確認當期的融資收入。同時將計入應收融資租賃款入賬價值的初始直接費用進行分攤,調整確認的融資收入。
出租人應當在實際收到或有租金時將其確認為融資收入。
2.經營租賃收入
對于經營租賃的租金,出租人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確認為當期經營租賃收入;其他方法更為系統合理的,也可以采用。
出租人應當在實際收到或有租金時將其確認為經營租賃收入。
對于經營租賃資產中的固定資產,出租人應當采用類似資產的折舊政策計提折舊,對于其他經營租賃資產,應當采用系統合理的方法進行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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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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