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開具發票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項憑證。增值稅發票在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中隨處可見,外出打車、到飯店就餐、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都會涉及到開票的問題。那么個人開具發票都需要提供哪些信息呢?
問:開票人員要求提供“身份證正反面、手持身份證正面照、申請書(含簽字和手印)、收件人姓名、收件人地址、收件人電話”等敏感照片以及私隱信息。請問是否合理合法?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營改增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6〕75號)第十八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名稱(不得為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等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個人消費者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不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因此,購買方索取發票時,須向銷售方提供發票開具信息,但無需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本文來源:陜西省稅務局,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轉載須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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