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登記前已報稅未開票業務,轉登記后如何開票?
無論是國家還是企業,新的法律法規都需要一個適應的過渡期。為了推進企業的發展,國家推出了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的相關政策,那么,轉登記的過渡期,企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問: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已申報納稅但未開具發票、轉登記前業務發生銷貨退回需要沖紅、以及開具錯誤需要重新開具發票的,在轉登記后如何開具發票?
答:轉登記納稅人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發生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已申報納稅但未開具增值稅發票,在轉登記以后需要補開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補開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藍字發票記載的內容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轉登記納稅人發生上述行為,需要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應當在互聯網連接狀態下開具。按照有關規定不使用網絡辦稅的特定納稅人,可以通過離線方式開具增值稅發票。
轉登記企業需要一個對新政策適應接納的過程,這期間可能會遇到諸多問題,財務人務必合法合規處理,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問題。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轉登記發票開票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權威部門最新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