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報送資料
代開發票是指由稅務機關根據收款方(或提供勞務服務方)的申請,依照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代為向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開具發票的行為。不管是企業還是個人,代開發票都需要通過國家規定的合法機構及渠道獲得,所以辦理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前,我們需要了解相關的事宜才能保證申請的順利。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資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附件第五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增值稅納稅人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予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溫馨提示:代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為五聯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為六聯票。
二、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哪些報送資料?
1.納稅人轉讓取得的不動產
(1)《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2)轉讓取得的不動產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
(3)代開申請人為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開申請人為企業——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受讓方為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受讓方為企業——營業執照、轉讓方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
(1)《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2)出租不動產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
(3)申請代開發票人的合法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其他代開發票
(1)《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2)代開申請人為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開申請人為其他納稅人——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溫馨提示:代開發票除到辦事服務廳之外還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移動終端、自助辦稅終端辦理,具體渠道需由省稅務機關確認。
不論是代開發票還是自開發票都需要小心謹慎,通過合法合規渠道獲取。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準備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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