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清算的條件是什么?
【問題】土地清算的條件是什么?
【答案】
土地清算的條件主要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納稅人應該進行清算的條件;第二類是主管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進行清算的條件。
納稅人應該進行清算的條件:
1.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2.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的。
3.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進行清算的條件:
1.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2.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清算手續(xù)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3.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4.省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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