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是否包含增值稅?
【問題】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是否包含增值稅?
【答案】
1.政策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確認問題:
營改增后,納稅人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其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銷項稅額;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其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應納稅額。
2.預交土地增值稅的計算
根據上述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收到預收款時:
1.一般計稅方法下:
預交土地增值稅=預收款/(1+11%)*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2.簡易計稅方法下:
預交土地增值稅=預收款/(1+5%)*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計算,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征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征稅款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土地增值稅預征計征依據:
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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