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的區別?
【問題】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的區別?
【答案】
1.概念不同: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去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予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增值稅是以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2.征稅范圍不同:
增值稅征稅范圍包括貨物的生產、批發、零售和進口4個環節。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也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土地增值稅的征稅對象是有償轉讓房地產產權所取得的增值額。
3.扣除項目和計稅方法不同:
增值稅的應納稅額是當期銷項稅額減去當期進項稅額的余額,實行的是稅款抵扣制。同時規定了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限于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購進免稅農產品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買價和規定的扣除率計算。
土地增值稅是要先根據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總額與扣除項目金額計算出增值額,然后計算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即增值率,再依據增值率對照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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