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稅匯算清繳可以退稅嗎?
年終獎扣稅可以申請退稅,只要你在進行年度綜合匯算之后符合退稅的標準就可以申請退,不過年終獎有兩種征稅方式。稅率高的建議單獨征稅。如果達不到征稅標準,建議合并征稅,這樣退稅金額更高。兩種征稅方式可以都試試看,選擇退稅金額較高的就行。先用年終獎除以12得到的商數,確定稅率,速算扣除數;然后用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計算個人所得稅;如果當月工資低于5000,需要用年終獎減去與5000的差額,然后按上述方法計算的。凡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企業(公司)、事業單位、機關、社團組織、軍隊、駐華機構、個體戶等單位或者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這里所說的駐華機構,不包括外國駐華使領館和其他依法享有外交權利和豁免的國際組織駐華機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年終獎和年底雙薪的區別
從理論上來講雖然兩者都屬于勞動報酬的范圍,都屬于工資總額的范圍,但是兩者還是有明顯區別的。新實施的個人所得稅的規定中,也把年終獎和年底雙薪用不同的方法來納稅,可見這兩者是不同的。
年終雙薪就是固定發放的工資,實際上就是工資,它的發放數額是(本人一個月的工資)確定的,發放的時間和方式(年度最后一個月隨12月份工資發放)也是確定的,不存在其他的發放方式和發放理由。
年底雙薪已經脫離了獎金的性質,成為勞動者應得的勞動報酬,和獎金有根本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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